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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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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Elite01-1-14
(408)
標題:照顧安全感【職場】
朋友:Ⅱ 避害 (簡稱:A)
我:Ⅲ 趨利 (簡稱:L)
前提:
我找了A預計在今年五月15日開NGH催眠師證照班,A剛辭掉大陸的工作回到台灣準備好好自己創業,以自己的興趣(催眠相關教學為主)創出一片天地。
在這幾天我先提出一個方案給他,我有一班預計5月中要開課的催眠班,想邀請他來幫我負責35個小時的課程,他欣然答應了,但是因為其中有10個學生是陳老師(我們都認識)轉介過來的學生要併在一起上課,我答應陳老師只需負擔部分的場地費,轉介學生學費部分我們不拿(交情與種種關係之故…..這裡不多談),這時A就有些許的微詞與意見:「這對我們來說不是很合理……..」
以下就是我說服他的談話內容
A:「我們要付出70個小時,但是他們只是分擔我們的場地費,這樣好嗎?」
L:「這有何不妥?」(我要抓發球權,即使我知道他的問題點,我先不主動提出)
A:「你知道我現在沒工作需要錢過生活,如果按照長期配合的模式這樣會打破規矩的…………」
L:「我同意你的想法,如果按照長期規畫這絕對不是一個好方法,但是你放心這批轉介過來的學生是陳老師的舊生,我們只負責這一批下一期課程可以重談。」
A:「但是不說清楚,長久下來很難配合,況且我們跟陳老師是第一次配合………,那你講師費要怎麼跟我算!」
L:「我知道你剛辭掉工作需要生活費,況且你還沒找到想要學催眠的學生會有這些顧慮跟擔心這是很合理的,這樣好了我收的學費扣掉支出一半給你,下一期我們再重新談合作模式,而且你自己相信業力法則(A學密宗已經超過10年),我們只是幫陳老師一個大忙,他目前已經不想自己教催眠了,這麼長時間對他來說太耗體力了,你相不相信這冥冥中不會讓你有損失的,所以不用擔心」
A:「也對!我自己發願答應往後每一筆收入10%要捐出去。我跟你說喔!上次我賺4000我跑去7-11捐了………………」(開始大談他自己業力法則實施後的奇蹟)
總結:
1.A答應了這次教學的模式
2.照顧他的安全感、重新框視外,再給他喜出望外,對他來說達到效果,也符合業力法則-幫助業力夥伴達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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