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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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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Elite01-15-03
(339)
標題:妹妹的喜出望外【生活】
買方【妹】:II趨利
賣方1【哥】:III避害
賣方2【買、賣方的媽】:II避害
地點:賣方的家
事件背景及經過:
賣方的妹妹【也就是買方】因為星期一到五在台北上班,而且自今年一月開始每個星期六、日還要去台大補習,所以每天通車往返於台北及桃園之間,實在是很辛苦。所以這個禮拜的禮拜三(1/20)排了一天假,希望好好在家裡休息,因為再來就一到日每天都要上台北。可是,禮拜三這一天的下午,妹妹的母親想要去家裡附近的小山走走、運動運動。而因為女兒平時實在沒有多餘的時間運動,所以為了女兒的健康著想,想把女兒一起帶出去活動活動、流流汗。至於妹妹的哥哥【也就是賣方】因為就讀家裡蹲大學而且還是閒閒美代子,當然就是一起出去運動兼御用司機。@_@
因此母女雙方就此展開一場出門與不出門的殊死保衛戰。
母親一開始先邀買方跟哥哥一起去羽毛球場打羽毛球【因為買方不喜歡爬山】,然後自己去爬山【反正一趟路且就在附近】。可是買方堅決反對出家門,於是母親開始對買方進行道德勸說,可是不論如何勸、拐、騙、誘、哄、威脅或利誘,在母親的死說、活說全力攻擊之下,買方的城池堅守的密不透風、毫無破綻,賣方無論如何就是不要出家門。母親甚至連重新框視都框不到買方,可見得買方態度是多麼的強硬。因為買方已經將出門跟工作賺錢、用功學習以及交際應酬等事情相連結。所以出門是勞累的【聯想】,更何況是運動。會更累!因此買方認為在家裡休息才是真的休息【心錨】。
在母女大戰了三百回合之後,一個小時過去了‧‧‧
賣方在自己的房間電腦前等到快要睡著,所以出來看看情況,發現母親與賣方依然僵持不下,雙方妳來我往,很是精采。在旁邊觀戰數分鐘後,母親舉白旗投降離開準備出門。這時,賣方想到之前跟買方在車上的談話,買方希望賣方星期四的時候可以開車帶她下班回家【因為晚上不好搭車,再加上公車路線的關係,會把很多時間浪費在車上。】,因為賣方剛好也要去台北上課,所以想搭順風車,然後她會付一半的停車費。可是,因為賣方不想把精力花在開車上,也不希望太早起,希望可以保持體力專心上課,再加上台北市容易塞車,賣方下了課後要從台北車站到信義區【買方的工作地點】再ㄎㄠ回桃園,所以賣方並沒有答應買方的請求【還沒加上油錢跟過路費哩,賣方現在可是經濟拮据呢!】。“可是”,賣方也跟母親一樣覺得買方需要運動,而且賣方知道如果搬出保持身材、健康管理等理性用語是沒有用的,因為母親已經試過了。所以當下決定將利他精神拿出來,對賣方說了一句話:「妳跟我們出去運動,我明天帶你去上班,還接妳回來歐,要不要?」【趨他的利還趨到最高點】
安靜的五秒鐘過後‧‧‧
賣方迸出一個字:「DEAL!」,然後就從床上跳起來,換裝準備出門。然後母親看到買方的行動,很訝異的問我說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於是賣方跟母親述說對話的經過。
後記:
最後,當然是照賣方所給出的承諾完成接送的約定,而且賣方還順便幫買方做公關,順路載她的同事到林口。外加讓買方喜出望外的地方是,賣方後來自行把停車費解決了,因此有個Happy Ending。
PS.雖然星期三那一天因為球場被拿來做其他用途,無法讓我們即時租用,所以沒有打到羽毛球。可是在知道無法打球的當下,買方自己說出「去爬山。」這三個字,不但讓賣方有點訝異之外,讓賣方覺得真的有趨到她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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