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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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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NLP15-122
(414)
標題:邂逅 ------ When Lotus meets books.com.tw【生活】
緣起
八月,老師推薦我們看一本好書〈催眠之聲伴隨你〉,當時Josh 幫大家上博客來網路書店團購,我因好奇而提問,這才算真正遇見了博客來。以前只是聽說。
我本來就有買書的習慣,雖然博客來的折扣只是普通﹝一般是九折﹞,但由於隔日就可在7-11付款取書,非常方便,所以我就加入會員並開始買書。
只是55元
第一次買三本,其中有兩本是朋友大力介紹的。收到書後,翻了一下,完全沒有看下去的意願,因為書店有十日鑑賞期的退書辦法,所以我立刻以郵寄方式將書退回,但卻花了郵資55元,覺得真是一筆莫須有的費用,心裡不免嘀咕。
退回去兩本書的書款就入了我在書店的網路帳戶,可在下一次訂書時抵用。
隔了一段時間,我第二次訂書,感覺書款好像少算,我打電話去詢問。
客服人員告訴我差額是上次退書的郵資55元,他們已歸還並入我的帳。
我當下的感動是 ---- 這真是一個好企業!
他們說的退書是真的,感覺上是從頭包到尾,並吸收退書的郵資。
他們的作風讓我連想到Nordstrom,不因考慮比例很小的奧客而犧牲佔絕大多數好客戶的服務與權益,他們選擇信任客戶。
只是一張咖啡劵
到了十一月,我已訂了三次書,博客來給了我一張50元的coup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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