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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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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Elite 02-02-14
(341)
標題:要不要一起住
一對訂婚的保險同事,最近因為要結婚,但苦於男方在新竹市,女方在嘉義,想要兩個人住一起比較省。加上他們長久以來金錢狀況都不佳,每個月的支出一定大於收入,所以之前賣掉房子還清貸款後結餘10萬只過了三個月就花完了,這個月開始會變成負債。
我請他們把留在新竹市和留在嘉義的優點缺點各寫出來,如下
男方留新竹市
優點
1. 保險客戶多
2. 新竹資源多
3. 有待簽保單
4. 有個人隱私
5. 不需靠女方
6. 工作機會多
7. 離園區方便
缺點 1.每月房租高
2.跑南部花錢
3.生活開銷大
讓男方發現留在新竹市的優點大於缺點,而且優點中第1、3、6、7是攸關生活的考量,第5點因為去嘉義是住在女方家裡。
女方留嘉義
優點
1. 保險客戶多
2. 生活開銷小
3. 有待簽保單
4. 薪水領的多
5.房間空間大
缺點
1. 工作不好找
2. 開車開銷大
3. 一個人住
女方也發現留在嘉義的優點大於缺點。
我的目的是希望他們兩人自己發現,現在的生活模式,如果要求住在一起,那將很有機會導致搬家的人保險沒辦法做、工作不一定好找。結論就變成還是留在本來的地方,如果保險經營不下去,那其中一個人找固定薪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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